建林动态

jianlin news

【建林•简讯】建林所应邀参加经济新业态背景下新型用工关系研讨会

发布时间:2019.02.01 / 作者:山东建林律师事务所

分享:

点击上方蓝字关

近日,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“经济新业态背景下新型用工关系研讨会”,就“互联网+”平台用工关系的现状、运作模式、用工关系的定性分析,以及快递、外卖、专车等新型用工关系在各地的纠纷情况及分析、对策等问题进行了研讨。我所王雪律师参加了会议并做发言。

针对新型用工关系中存在的问题,我所王雪律师发言时说:“互联网+”形势下新型用工关系是否属于劳动关系,主要看平台的运作模式,看骑手、司机和快递员是否是受平台公司工作时间工作量等规章制度的约束,如果劳动者自己掌控工作时间和工作量,不受平台公司约束,一般不应该认定为劳动关系。另外,大部分新型用工关系的劳动者都没有投缴社会保险,部分平台公司为劳动者购买了商业意外保险,但这最多仅能替代社会保险中的工伤保险,对于劳动者出现疾病、生育、退休的其他情况没有保障,当劳动者这些情况出现时就容易引发劳动者和平台公司之间的矛盾,因此建议劳动人事部门协调平台公司、劳动者,实现新型用工关系下劳动者社会保险的覆盖。

“互联网+”这一概念是在2012年被首次提出,作为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实现工具的经济发展新形态,被定位为提升实体经济的创新力和生产力的重要手段,并于2015年被写入了国务院的政府工作报告。“互联网+”经营模式对传统行业下劳动关系的用工模式形成了冲击和挑战,涉及“互联网+”企业的劳动争议案件也呈现了高发态势。